9月20日,据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泰州建设”,江苏省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补充通知》,文件涉及加快房源库建立、房票跨区使用、跨区使用房票奖励标准等多项内容。
根据此前发布的《海陵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房票只可在海陵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于今年8月末统计了房票安置第一批房源库。
本次补充通知明确,房票持有人可在市区范围内跨区使用房票。也就是说,海陵的拆迁户拿了房票未来将不局限于只能在海陵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同时,泰州市还发布了跨区使用房票奖励标准,对跨区使用房票的奖励幅度不得超过房票使用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