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新湖中宝(600208.SH)发布公告,9月18日,公司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签署《关于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据天眼查,新湖中宝持有新湖控股48%的股份,新湖中宝的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湖控股52%的股份。
公告称,新湖控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600095.SH)的部分股票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其剩余应付本公司借款本息32.25亿元,转让价格7.52元/股,转让股数4289.08万股(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15.00%)。
关于定价,根据补充协议签署日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3%、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3%、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3%之孰低确定,且不低于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0%,即7.52元/股。
今年4月25日,新湖中宝与新湖控股签订《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新湖控股拟将其所持湘财股份的部分股票转让给新湖中宝,以优先抵偿其应付本公司借款本息,具体转让价格和股数另行商定。
此后的8月30日、9月5日,新湖控股以现金方式归还2.31亿元,剩余应付借款本息合计32.25亿元。
关于借款过往,今年1月5日,新湖中宝披露了关于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在回复公告中,新湖中宝称,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向其提供股东借款累计38.2亿元,其中9.7亿元已归还;截至目前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28.5亿元,另计提利息6.07亿元。
新湖中宝在回复公告中表示,上述交易发生时,新湖中宝将未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理解为非关联交易,故未按照关联交易的规则履行审议程序。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发布后,公司已与新湖控股和新湖集团口头协商一致,不再向新湖控股提供该类借款,且自前述规则颁布之日起三年内新湖控股将以其经营及相关公司的投资变现现金流优先归还本公司借款。
截至发稿,湘财股份每股为7.96元,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