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1日),朋友圈都在传深圳限购放开!
关于政策调整的具体传言,总结了下:
这里再回顾一下2018年“7.31”新政:
@深圳买房计划 火速咨询了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现有喜有忧。
先说喜的:
深圳离婚3年内再婚或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家庭名下房产套数。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优化前,离婚后3年内,不管单身还是再婚,买房时都会追溯离婚当时家庭房产套数。
优化后,离婚后若在3年内复婚,将不看以前的离婚记录,只看当前家庭的房产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3年内仍为单身,买房时仍追溯离婚当时家庭房产套数。
事实上,这个政策在上周末就有银行传出,只要离婚后名下无房,就认定为首套,可以执行首付三成。
但这个政策在9月4日只“存活”了半天就被叫停, 如今可以说是正式落地。
一同取消的还有“限外令”。
允许港、澳人士以个人名义在深圳购买商业性房产,包含非住宅类的商业办公物业、商务公寓等。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放开的是港澳居民,不包括台湾居民和境外人士,住宅的限购政策也未有变化。
截至发稿前(9月11日),另外4条还没有接到优化的通知:
1、社保和个税目前还无法交叉叠加,要么看社保缴交年数,要么看个税缴交年数;
2、社保不能连续断缴超过3个月;
3、退休人员若买房,必须在深圳退休,且在退休日之前需要连续3年社保(深户)或连续5年(非深户);
4、房产不能落名在夫妻无资质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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