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部队招飞温州地区空军入校宣传计划
注:非指定宣讲学校可组织感兴趣的考生或家长,就近参加现场宣讲。
一、报名方式
符合初筛条件的在校生:在教务处领取报名表,填写完毕交学校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上站体检。
符合初筛条件的往届生或社会考生:前往当地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报名表,现场填写后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盖章,持报名表上站体检。
二、温州地区初检安排
空军飞行学员初检安排
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
地点:温州中学图书馆
海军飞行学员初检安排
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8:00
地点:金华市艾青中学(金东区丹溪东路1415号)
注:海军选考限物理
三、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一)空军高等教育模式
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二)“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1.选拔程序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2.相关待遇
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