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业扩容中迅速成长的“黑马”,在冲击上市的过程中仍有诸多挑战需要直面。
10月7日,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米格新材”)对深交所的第一轮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深交所对其创业板定位、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合规经营、销售价格下滑与毛利率变动趋势等16类问题提出了质疑。
成立仅4年的米格新材堪称光伏行业的“卖铲人”。
其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光伏产品生产时的隔热耗材,并伴随下游光伏企业的扩产实现高速增长。过去三年间,米格新材的营收复合增长率高达79.58%。2022年米格新材在光伏热场隔热材料领域的市占率接近20%。
并且米格新材几乎不存在对光伏技术路线押注的烦恼,其生产的碳纤维材料产品均可应用于N型硅片和P型硅片。
但米格新材的议价能力受限,也难逃行业扩张周期的影响。随着入局者变多、行业产能扩张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米格新材的核心产品均价下跌已经导致其毛利率不断下滑。
若未来各家扩产的步伐放缓,深交所对米格新材业绩增长的持续性存有疑虑。
硅片“卖铲人”
今年以来,在硅料、硅片等下游产品价格跌跌不休时,作为耗材供应商的米格新材日子也不再“滋润”。
硅片是光伏行业广泛使用的基底材料,在全球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全球硅片产能、产量持续增加。作为全球最大的硅片生产国,CPIA 数据显示2022 年底中国是硅片产能约为 650.3GW,占全球产能的 97.9%。
米格新材的主营业务为高温热场隔热碳材料的生产及销售,主要应用于硅片生产的光伏晶硅制造热场、半导体热场、粉末冶金热场等场景。其营收占比超7成的“黏胶基石墨软毡”为晶硅制造热场系统的重要耗材。
石墨软毡的灰分含量直接影响硅片纯度,因此,黏胶基石墨软毡也是目前光伏热场隔热碳材料的主流选择。
招股书显示,2022年全球硅片产量前十大企业中,包括隆基绿能(601012.SH)、TCL中环(002129.SZ)等8家硅片龙头均为米格新材的客户。
与行业扩容同步,2020年至2022年,米格新材的营收飞速增长,分别达到1.36亿元、3.03亿元和4.39亿元,年营收复合增长率高达79.58%。据招股书,米格新材在光伏热场隔热材料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13.57%、17.96%和19.25%。
但光伏行业高速扩容带来产能过剩的副作用同样明显。
今年以来光伏价格战一触即发,龙头企业纷纷降价,试图通过规模优势出清中小产能、以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难逃周期
在行业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光伏四大主材(硅料、硅片、电池和组件)均发生价格跳水。硅料价格在今年上半年已从最高24万元/吨跌至6万元/吨,足足跌去超7成。组件招标报价也从2元/瓦跌至1.2至1.3元/瓦。
反应在上市公司报表上,隆基绿能、晶澳科技(002459.SZ)近三年的毛利率均呈下降态势,去年仅在15%左右。
大客户们都在下游“卷生卷死”,作为供应商的米格新材的议价权也受到挑战。
其毛利率在不断下滑。2020年至2022年,米格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44%、48.29%和46.22%,并在今年上半年进一步下滑至41.3%。
值得注意的是,分产品来看,米格新材的黏胶基石墨软毡毛利率逐期小幅上升,PAN 基石墨软毡毛利率却在逐期快速下滑。
深交所要求米格新材说明原因,并要求米格新材分析下游行业产能过剩、供需变动,米格新材对主要客户的议价能力如何,核心产品黏胶基石墨软毡销售价格下滑是否会持续。
米格新材在问询函回复中表示,其黏胶基石墨软毡销售价格随行就市,整体议价空间较小。米格新材对主要客户的议价能力主要体现为在同等报价下,其能够获得更高的供应份额。今年上半年,黏胶基石墨软毡的销售价格相比2020年的43.74万元/吨已经腰斩,仅为21.96万元/吨。
在与龙头公司的合作中,米格新材的话语权并不算高,不同客户同类产品毛利率存在明显差异。比如要求更高的协鑫科技相比采购标准化产品的隆基绿能,米格新材对前者销售的单位成本就要更高。
议价能力微弱意味着,随着光伏行业价格战的持续进行,米格新材的利润率仍面临下行风险。
大客户关系存疑
在深交所对米格新材的问询中,关注到后者在2022年对大客户河南鑫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河南鑫摩”)的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深交所要求米格新材说明合理性。
2022年,米格新材对河南鑫摩销售金额同比大幅增长150.6%至7025.04万元,后者为第一大客户,占比16.02%。同期,米格新材对第二大客户的销售额仅为3159.98万元,差距明显。
米格新材回复表示,河南鑫摩的主要终端客户为TCL中环及其子公司,河南鑫摩较早进入了 TCL 中环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与之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由于米格新材尚未完成 TCL 中环合格供应商认证并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不能直接向其供货,因此必须通过河南鑫摩这个贸易商进入供应链。
公开信息显示,米格新材与河南鑫摩均成立于2019年,自2020年起双方开始进行合作。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8月,河南鑫摩由陈海潮、陈全昌两名自然人出资设立,分别持股50%,由陈海潮任法人。但仅3个月后,二人便全部退出,河南鑫摩改由自然人翟利敏100%持股。
此后河南鑫摩又分别在2021年8月和2022年8月发生两次实控人变更。目前,王强强为河南鑫摩的实控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不过据今年9月21日,《北京商报》对河南鑫摩的创始人之一陈海潮的采访,陈海潮曾表示,“那是我们董事长(指陈新华),生人电话他不会接”,而当记者以自己所属公司是上市公司为由,继续提出和陈新华直接对接的诉求,对方则表示,“你从网上可以查下我们也在上市,通过我推荐,他才会接你电话”。
之后当《北京商报》记者询问如果合作是与河南鑫摩合作还是与米格新材合作,陈海潮表示,“跟我们合作也行,跟米格合作也行”。而对于两家公司是否均为陈新华的企业,陈海潮予以确认。
信风(ID:TradeWind0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到河南鑫摩的2022年年报,其中披露了河南鑫摩企业联系电话,接通后,信风询问对方是否是河南鑫摩总经理王强强,获得了对方的确认。
但当信风询问陈新华是否为河南鑫摩的董事长时,对方矢口否认自己是王强强,并立刻挂断了电话。
若如陈海潮此前采访中所言,河南鑫摩与米格新材之间可能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但在招股书以及深交所的问询回复中,米格新材并未有进一步披露,其中的真实关系或许需要进一步的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