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解放军文化艺术中心艺术岗位文职招聘公告
报考须知
一、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政治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身体条件。
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部分艺术专业岗位需符合相关专业标准要求。
3.年龄条件。
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 年 10 月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10 月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部分艺术专业岗位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以各岗位招考条件为准。部分岗位所要求的“重点专业类艺术院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dgdc.edu.cn/)“学科建设-学科评估”公布的“艺术学”所涵盖院校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5.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相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6.其他条件。
详见各招考岗位要求。
三、招考程序
实行先面试后笔试,由我单位组织报名、审核和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全军统一笔试资格。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军队人才网发布本《指南》之日起,至2023 年 10 月 14 日 18:00 截止。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报名时限内将《文职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等资格审核材料按规定顺序发送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我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方可具备初试资格。
2.初试。
采取考生网上发送电子邮件、初试考评小组审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音视频、文档等材料,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考评小组对考生提供的初试材料进行评选,成绩合格者方可具备复试资格。我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 7 日内,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资格初审和面试初试结果。
3.复试。
考生按照用人单位《复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资格复审和复试,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部分专业进行两轮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具备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复试考评小组按照不低于招考岗位计划中明确的入围比例确定面试合格者,并告知考生确认。
4.全军统一笔试。
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通知,按时在军队人才网(http://www.81rc.mil.cn)进行全军统一笔试的报名、缴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按照军队相关政策规定,如岗位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人数与用人单位计划招考人数不足3:1 的比例、无法形成有效竞争的,将相应压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5.确定预选对象。
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20%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统一进行公示。
6.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根据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7.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
四、通联方式
(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联 系 人:任干事
联系电话:010-66823190 1570104470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北里甲1 号
1.八一电影制片厂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010-66824752 15351028373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北里甲1 号
2.解放军文工团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010-66868038 13121456728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27 号
招考岗位
一、八一电影制片厂(计划招考 19 名)
1.摄影岗位:四级摄影师 6 名,从事新闻摄影、编导制作工作。
2.导演岗位:三级导演 1 名、四级导演3 名,从事新闻类、纪实类影片导演工作。
3.美术岗位:美术员 2 名,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工作。
4.剪辑岗位:四级剪辑师 7 名,分别从事影视特效、二维及三维动画、栏目包装和新媒体制作等相关工作,影视后期剪辑、影片调色及 DIT 工作。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八一电影制片厂招考岗位指南。
二、解放军文工团(计划招考 20 名)
1.编剧岗位:四级编剧 2 名,从事文学撰稿工作。
2.导演岗位:三级导演、四级导演各1 名,从事戏剧影视导演工作。
3.作曲岗位:三级作曲 1 名、四级作曲2 名,从事作曲工作。
4.演员岗位:四级演员 7 名,从事戏剧表演工作。
5.舞台技术岗位:舞台技术员2 名,从事舞台音响设计与操作工作。
6.舞美设计岗位:舞美设计员4 名,分别从事摄影摄像艺术工作,舞美设计、新媒体运营工作,舞台视频设计工作。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解放军文工团招考岗位指南。
温馨提示:
解放军文化艺术中心成立于2018 年4 月,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八一电影制片厂、歌舞团、话剧团、歌剧团等单位组建而成,隶属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是全军唯一一支集军事影视、军事文艺等多部门的专业文艺单位,下设八一电影制片厂、解放军文工团等单位。中心成立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为强军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官兵服务根本职能,继承和发扬军队文艺工作的优良传统,时刻牢记军事文艺姓军为战的初心本真,深入部队宣传强军思想、记录强军征程、开展文化服务,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部队边防哨所,为鼓舞军心士气、提高部队战斗力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示了军队文艺单位和文艺战士的良好风貌。
初试相关材料要求: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