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9日,据三亚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涉及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强化新建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管理、强化互联网房地产经纪平台管理以及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实名挂牌上岗制度等。
《通知》表示,凡在三亚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按规定到三亚住建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对未办理备案登记、备案证书已到期或逾期的经纪机构,该局将暂停受理其网签权限开通、房屋交易过户、信息查询、信用申报、人才认定等相关业务,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
凡在三亚市辖区需要开展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应选择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经纪机构合作;代理销售机构与其他经纪机构签订分销协议时,应当查看合作方的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未落实以上要求,与未备案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合作的,该局将依据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相关指标,将其纳入行业不良行为名单。
未备案经纪机构在三亚市开展经纪业务,因被拒付、拖欠服务费用,或其他权益受到损害,发生投诉纠纷时,由其自行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各互联网经纪服务平台、自媒体服务平台,在提供网络端口、企业认证以及广告投放等服务时,应要求经纪机构提供备案登记证书等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并加强互联网平台经纪行为规范管理。
三亚市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制度。凡在三亚市辖区依托经纪机构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申办“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服务牌”方可上岗执业。
实名服务牌是从事经纪活动的有效证件,经纪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在提供房屋交易咨询、开展商品房销售或代理销售服务、二手房经纪服务、协助客户办理贷款、纳税、过户等服务事项时主动出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未落实实名挂牌上岗制度的从业人员,该局暂停受理其房地产经纪相关业务,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
三亚将针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规定使用信用评分标准,纳入信用管理系统,同步向社会公示,并定期发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引导经纪行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制定经纪行业执业标准,完善行规行约和争议处理机制,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
支持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自律机制,完善行业自律机构,依据行规行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自律处分。同时,建立健全行业奖惩制度和诚信“黑名单”,完善行业“风险提示”机制,定期发布失信机构及人员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