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4日,经济日报发布《城中村改造应分类施策》。
文章显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通过改造提供高品质和低价的房屋供应,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改善居住环境,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
城中村改造应稳步推进。城中村涉及城市和农村两个空间治理和行政管理单元。需要深入分析城中村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造思路,创新政策,完善政策措施和改造标准,明确前期、改造、运营等全生命周期流程,为改造项目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
城中村改造应分类施策。改造模式按照改造主体在改造过程中的主导关系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市场主导、村集体主导,按照建筑物的改造内容分为拆除新建、保留整治、拆整结合,按照改造标准分为低中高标准,按照改造流程重点分为土地征收流转、物质空间改造、社会文化环境改造等模式,按照对流动人口权益的保护分为包容性和排斥性等。这些模式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各有优缺点。
目前关注较多的是拆除新建、保留整治、拆整结合三种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城中村,需要加强调查摸底,收集村集体、村民和外来人口的意愿,加强项目的生成机制,并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提供相应的规划和融资、财税等政策支持。
国家应加大对超大特大城市政府在财税、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支持。通过现有渠道适当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鼓励银行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符合条件的项目适用棚改有关税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