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湖北省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冈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涉及购房补贴等21条措施。
其中提到,在校大中专学生可缴存和使用公积金。文件提出,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套数以《不动产房查证明》为准。“农村宅基地住房”不计入房屋认定套数。
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进城落户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市民、新业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享受单位缴存职工同等政策。黄冈市在校大中专学生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限额。持“楚才卡”A卡、“楚才卡”B卡和黄冈市高层次人才、黄冈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等缴存职工,在黄冈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由原来的150万元、100万元、70万元、60万元分别提高至180万元、120万元、80万元、70万元。生育有二孩三孩家庭,夫妻双方均已建缴住房公积金,在黄冈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办理“先取后贷”,其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即首套房贷款限额70万元,二套房贷款限额60万元。
推行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对市区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甄别,每季度发布预计可交房的项目名称、楼栋号、可售规模等信息,选取经济实力雄厚、运行健康、社会评价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白名单”。
加强税收政策支持。对有特殊困难、确需延期缴纳税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征管法相关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允许最长延期三个月。深入调研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
黄冈市将探索定金制销售试点。引导“白名单”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探索定金制销售,即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后,购房人可缴纳首付款并签订购房合同,房屋交付前办理按揭手续。
此外,文件提出,探索实行“出让预公告”制度。对公开出让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先行研究编制规划建设方案,发布预出让公告,征求意向开发主体意见,调整优化后带方案出让土地。在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时,探索采用“竞地价+竞品质”的方式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