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异地安置和临时异地就医的区别:
大连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分两种备案形式,一是临时外出,二是异地安置。
临时外出是指在异地旅游或探亲时,突发疾病、疑难重症等需要在异地进行住院;
异地安置是指长期在异地居住或工作外派。临时外出的医保报销比例要低于异地安置。
临时外出如在三级医院就医,起付标准是1500元,退休人员在医保范围内统筹支付85%。异地安置人员的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均和我市相同,在三级医院就医的起付标准是1200元或850元,医保范围内统筹支付92.5%。
2020年7月起,我市率先改革异地转诊制度,实施免证明、免审核的“异地转诊自助备案”,参保人员无须证明、自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享受异地报销待遇。参保人只需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可实现自动上传备案,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成功办理了异地安置,那么您在异地的定点儿医疗机构就可以直接持大连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门诊、药房、住院都可以实现直接联网结算。并且享受和大连市同等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