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征求《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建议意见。
结合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管理实际需求,按照城市规划和产业规划将对泸州市中心城区开展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
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选择相应的土地定级因素,主要涉及商服繁华影响度、道路通达度、公交便捷度、对外交通便利度、基础设施完善度、公用设施完备度、人口密度、环境条件等。
▲泸州城市实景图
商服用地划分为七个级别、住宅用地划分为七个级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三个级别,工业用地划分为两个级别和一个非工业集中区。
以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本轮基准地价评价范围增加了石龙村、大河村、领秀江南、石场坝以及石洞街道等区域,增加面积为11.78平方公里。
减少长桥北路以北区域、洞窝风景区、黄舣镇东侧、隆纳铁路两侧、连坡村-卫东村、成渝环线高速西侧区域,减少区域面积为57.08平方公里。
▲泸州城市实景图
最终本轮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为275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17平方公里),较现行基准地价评价范围减少了45.3平方公里。
与2018年基准地价相比,商服用地整体下降31.74%,住宅用地整体上涨6.20%,工业用地价格整体上涨9.0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上涨13.51%。
以下为泸州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分别公布:
▲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工业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与此同时,四川省人民政府也公布了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同意各市(州)修订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
批复明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该标准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以下为泸州市四县三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