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市区各开发企业、有关单位: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宿州市秋季房展会,并出台购房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日,会期5天。
地 点:三角洲公园南侧市民广场(天鹅湾小区西门对面)。
开幕式:2023年9月28日上午9:28。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三、展示内容
1.商品房项目介绍;2.提供房产中介、评估、咨询服务;3.绿色家居建材产品展示。
四、购房优惠政策
1.凡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主城区、市直各园区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按照10000元/套标准发放普惠消费券;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按照5000元/套标准发放普惠消费券。
2.鼓励开发企业在现有购房优惠基础上,给予其他优惠。优惠内容将在宿房网、展会现场进行公示。
五、消费券发放程序
1.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指导购房者同步填写《2023年宿州市秋季房展会普惠消费券领取意向单》,汇总收集后统一报市房管中心。
2.市房管中心会同市商务局对购房者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购房者,指导平台公司按照时间节点定向推送消费券。
3.本次消费券共分三期发放:
第一期:2023年10月31日,发放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消费券。
第二期:2023年11月30日,发放在10月21日至11月20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消费券。
第三期:2024年1月20日,发放在11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消费券。
六、相关要求
1.普惠消费券不可抵扣房款,发放事宜以《2023年宿州市秋季房展会普惠消费券发放方案》为准。主城区、市直各园区房地产项目消费券资金由各自财政承担。
2.购买的主城区、市直各园区新建商品住房,需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
3.每套新建商品住房仅可选择一家消费券发放平台,选定后不得更改。消费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24:00截止,逾期未使用资金自动收回。消费券可在所选平台宿州市(含市直园区、下辖县区)覆盖的商户使用。
4.市房管中心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停办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与变更业务。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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