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尹可然
综合极目新闻、澎湃新闻、新京报等
前段时间,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集中学的小卖部火了!
看着平平无奇毫不起眼的一个校园小卖部,5年租金却达到了943万元。消息迅速登上网络热搜。
除了追问招租程序是否合理以外,更多的人把关注聚焦在了租金:一所普通学校的校园小卖部,为何租金能如此之高?
有媒体评论一针见血指出:羊毛只能出在羊身上。
据极目新闻报道,8月27日,广东肇庆“怀集中学150平方米小卖部招租项目”竞拍完成,5年租金总额9430560元。
一个小卖部五年租金近千万的成交价格,顿时引起了网友们的注意。有不少网友称:很多城市的热门旺铺都未必能租到这个价格。
对此,怀集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小卖部是按程序公开竞价的,最后的租金是所有参与者竞价的结果。负责给该小卖部招聘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现在小卖部已经进入装修阶段,预计开学后将投入使用。
据怀集县教育局相关科室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卖部虽然在校内,但现在已经归属当地国资委管理,其竞拍的租金不属于学校,竞价交易过程也不会通过教育局。不过局里也关注到了小卖部租金高达900万元一事,开学后,局里会专门关注该小卖部的货品销售价格。
8月28日晚,“怀集发布”微信公号发布怀集中学小卖部招租项目情况说明。其中提到,怀集中学小卖部作为经营性资产,归属县国资管理。小卖部资产出租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
根据承包合同规定,小卖部的销售范围主要包括:生活日用品、学习文具、体育用品等。同时规定,小卖部所有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质量符合国家商品质量规定。
通报还称,怀集中学是县直属完全中学,学校属于半封闭式管理,有学生8300多人、教职工632人。开设小卖部是为了给学生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学校放学期间学生均可出入校门,日常可自带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不存在强制消费行为。
高价竞拍校园小卖部,其实并不是一件新鲜事。2016年,有媒体曾报道,南宁三中172平方米的小卖部年租金高达173万元。2021年,湖南新宁县第二中学小卖部3年承包权曾拍卖出320万元高价。同年,肇庆市高要区第二中学小卖部的3年承包权最终拍得728万元。
校园小卖部高价租金频出,不得不让人好奇这背后的原因。
澎湃新闻评论指出了几个关键点:
首先,中小学的校内生意具有垄断性、独占性。以怀集中学小卖部为例,这是学校里唯一的小卖部,校内数千名学生与教职工就是小卖部稳定的铁杆客源。即便有食堂,可明眼人都知道,食堂并不能与小卖部形成竞争关系。
其次,寄宿学生远离父母,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消费行为不可能得到家长的及时干预,而对于生活内容较为单调的学生而言,小卖部不仅是一种生活的调剂,甚至有可能成为他们社交的主要场所。庞大而稳定的消费群体,加上未必成熟的消费心态,这就是当下几乎所有学校小卖部的“成功秘诀”。
据此前媒体报道,南宁市一家知名连锁超市的管理人员曾表示,学校的消费会很集中,一些商品销量很可观,有些学校单个小卖部的火腿肠销量比一个大超市的还要多。学校里可卖的一些日用品,比如文具、饭盒、被服之类,利润率都挺高。此外,矿泉水、饮料和一些食品销量很大,但成本都很低,“利润有四五成”。
如此来看,承租人愿意以如此之高的价格去承租学校小卖部,当然也不是没有算过账的。而且,按照一个常识逻辑来推算:一个人愿意用近千万价格租下一个小卖部,那说明预估的收益肯定是超过这个租金的,谁愿意做亏本生意呢?
另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数字,就是34位竞争者(含公司),竞价达到了2274轮。虽然最终五年租金近千万,但从如此激烈的竞争来看,相信大家也都是算过账的。
尽管当地回应称,怀集中学小卖部不归教育局,而是归属于县国资管理,但澎湃新闻评论也一针见血地指出,小卖部的归口并不是唯一的问题。
一直以来,校园小卖部备受家长们关注,比如商品价格是不是过高、食品安全有无保障等,一直困扰着焦虑的家长。有网友表示,学校的小卖部本来就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如果租金过高,这当中的成本最终一定会传递到最终的终端销售价格,换句话说,最后买单的还是学生和家长,“羊毛只能出在羊身上”。
更为关键的一点,对于校园小卖部,相关部门其实早已出台了相关政策。2019年4月,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出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2021年6月,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再次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也就是说,问题的焦点不在于怀集中学小卖部的归属问题,而是这个小卖部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
当然,客观来说,部分学生对小卖部也有一些客观需求。曾有学生在采访中表示,很多同学会在小卖部买东西当早餐,下午学习累了也会到小卖部买东西填饱肚子,同学们都已习惯了小卖部的存在。
但问题是:孩子们的加餐,是不是只能通过小卖部来解决呢?
新京报评论指出,虽然完全禁止校园小卖部并不现实,但是对校园小卖部的经营范围作出限制确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学校应该自觉摆脱“房东”的自我定位,避免把校园小卖部异化成了赚租金的工具。说到底,校园不应该成为“卖场”,学校也不应该成为逐利的房东。校园小卖部,还是应该回到校园配套服务的角色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