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馆须知
1、请观众朋友在开放时间内到票务中心凭有效证件领取免费参观门票后参观;
2、参观时请勿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参观;
3、参观时请勿触摸展品;
4、请您在指定区域就餐;
5、场馆内请勿吸烟;
6、场馆内请勿奔跑、追逐、攀爬、躺卧;
7、请您协助我们维持好展厅内的参观秩序和良好的参观环境。
二、参观拍照须知
1、基于沧州博物馆藏品举办的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观众可以拍照留念,但请勿使用闪光灯、自拍杆和脚架,拍照时请注意自身、他人及展品安全;
2、引进的临时性展览,将依据办展协议确定是否可以拍照,若不可拍照,将在展厅门口及展厅内设立明显提示标识,请您注意查看,或咨询展厅服务人员;
3、新闻记者若因工作需要,须进入展厅进行拍照,请与馆内工作人员联系,按照馆内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存包须知
1、请您凭沧州博物馆门票和本人有效证件寄存随身携带的箱、包;
2、存包后,请妥善保管好存取凭证,领取箱、包时请出示存取凭证;
3、请勿存放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
4、如存取凭证丢失,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经审验本人有效证件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领取所存物品,因丢失存取凭证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后果自负;
5、取包后请核查所存取箱、包数量,确认是否有漏拿的包裹,如当时核查不清离开后发现物品丢失的,后果自负;
6、所存物品请于当日闭馆前取出,过时未取物品将上交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四、观众请勿携带物品清单
1、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包括炸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类,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
4、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如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
5、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油、柴油、打火机、火柴、发胶、摩丝、指甲油、染发剂、去光剂等;
6、带有毒害性(汞、剧毒农药等)、腐蚀性(盐酸、硫酸等)的危险物质;
7、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政治、宗教、商业等宣传展示活动的印刷品、宣传品;
8、任何可能影响参观秩序的标语、条幅、旗帜;
9、除上述物品以外,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