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购置补助
对在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该政策适用于新六区(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和栖霞区(龙潭街道、栖霞街道)、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板桥街道、雨花经济开发区及西善桥街道秦淮新河以南地区)。补助标准是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
“卖旧换新”补助
在享受购置新房补助的基础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不低于合同总价0.5%的补助。【补助标准和条件】。
南京全面取消限购
注: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而该四区亦是此前是南京仅剩的限购区域。【政策来源】
报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凭居民身份证通过 “房帮宁”微信小程序、“宁小通”报名通道报名,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验购房资格。人才和无住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购房资格核验单,已开具且在有效期内的人才购房证明和无住房购房证明视同核验单,可优先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