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对南宁市宾馆酒店客房价格采取临时干预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9月15日至19日期间,对南宁市区内的所有宾馆酒店客房价格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通知明确,为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和峰会”)的接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第20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对南宁市区内的所有宾馆酒店客房价格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对南宁市宾馆酒店客房各房型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干预,限价标准原则上维持第19届东博会和峰会水平,即以2022年东博会和峰会期间南宁市各宾馆酒店各房型客房实际交易价格为第20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的最高限价(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在客房最高限价以内,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2022年9月20日以后新开业的宾馆酒店,以及第19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休业的宾馆酒店,应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档次宾馆酒店客房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房型客房最高销售价格。
南宁市各宾馆酒店不得在客房最高限价之外另行收取任何形式的客房综合服务费、附加费、基金等费用。
在第20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南宁市各宾馆酒店须在显著位置公布政府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采取临时干预措施的政策文件,并公示本宾馆酒店应执行的各房型客房的最高限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