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无证上岗”再现基金销售江湖!
9月14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李某在广发证券一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情况下向客户宣传推介基金产品等行为,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下半年以来,券商业务监管呈加码趋势。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券商及员工因无证展业被监管处罚,其中基金销售“无证上岗”、“无证”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是违规重灾区。
券商人员“无证卖基金”被罚
9月14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某券商从业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将其在基金销售方面的多项违规公之于众。
广东证监局表示,经查,李某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茂名高凉中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情况下向客户宣传推介基金产品、宣传推介基金产品过程中承诺保本保收益、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接收客户资金转账且未按照客户指示使用有关资金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二款,《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按照相关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比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证上岗”
多家券商及员工领罚
下半年以来,多地证监局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的券商及相关人员出具罚单,其中“无证上岗”是违规重灾区。
8月18日,河北证监局对中银证券(11.600,0.01,0.09%)开出三张罚单,直指中银证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四大合规问题。其中一大问题是,个别员工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销售基金。中后台员工领取基金产品销售提成,未做到与业务岗位相分离。
根据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表示,该营业部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积极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另外,河北证监局还对该营业部两名员工分别采取了警示函措施。
此外,无证开展投顾业务也是券商人员违规的重点所在。8月11日,平安证券辽宁分公司及时任负责人王某欣因公司存在无证券投资顾问资质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行为,被大连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7月31日,中航证券原海南海口营业部员工杨某在未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投资者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被江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按照规定,投顾服务、基金销售、IB业务等都是要在获取相关从业资格后方可展业的。有券商营业部人士表示,投顾从业资格证书正逐渐成为员工考核的一项“硬指标”,未能取得从业资格的员工或将面临着淘汰。
而从行业要求的角度看,取得相关证书及从业资格是进行相关业务的基础条件,资管机构必须严守第一道红线,对人员从业资质进行严格把关,保证基金销售、投顾业务能够依法依规开展,进而更好地保障客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