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椒县人民政府发布”9月29日消息,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椒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等15条措施。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
全椒县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同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缴存人在全椒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但不高于滁州市最高贷款额度。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24000元。
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在全椒县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绿色建筑的确认,以住建部门的绿色建筑相关认定材料为准。
激活市场需求:支持团购,发放购房补贴
全椒县将执行认房不认贷。按照安徽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皖房办〔2023〕17 号)文件执行。
购房补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对象(不含已享受过奖励的房屋征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采取货币安置的居民和农户),按合同购房款的1.5%给予购房补助。购房补贴申请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全椒县户籍外在全就业人员(以户籍为准,有劳动合同和连续缴满6个月以上社保)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并落户的,给予2万元的购房补贴,按1万元/年,分2年发放到位。全椒县户籍外在全就业人员可叠加享受购房款1.5%的购房补助。
文件提出,支持团购合法在售新建商品住房。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产业集聚区,开展集体团购活动。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3套及其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下浮不低于备案价格70%。这意味着团购价格最低为备案价格的七折。
新建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销售制度。网签价格不得高于“一房一价”备案价,也不得低于“一房一价”备案价的75%,否则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全椒县还将动态调整备案价时间。已审核备案的,3个月后可以重新申报价格备案,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