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5日电 在被立案调查一周后,我乐家居“清仓式”减持股东拟被罚没4948.49万元。
拟罚没近5000万元
我乐家居9月15日盘后公告,公司于9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超比例减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9月15日获悉前述股东已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于范易、刘某娟系夫妻,两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维商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维创业)、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维管业)的全部股权。于范易担任上述三家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刘某娟担任埃维管业的经理,埃维创业、埃维商贸的监事。
2019年3月12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我乐家居”。2021年1月27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截至2023年9月4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22440408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6日10点20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我乐家居”22440408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9月5日,于范易卖出其名下2个证券账户中“我乐家居”合计2907912股,占总股本的0.9216%,成交价格为14.66元/股,成交金额为42629989.92元。
2023年9月6日9点25分起,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始持续减持“我乐家居”。2023年9月6日9点51分49秒,埃维创业名下证券账户卖出“我乐家居”60000股,该笔交易完成后,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我乐家居”的比例合计达到总股本的5.0059%。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以后,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违规减持“我乐家居”合计6664774股,占总股本的2.1124%,合计成交金额为107186238.02元。
其中:于范易减持10061股、占比0.0032%、金额162283.93元;埃维商贸减持470997股、占比0.1493%、金额7585420.85元;埃维创业减持1610543股、占比0.5105%、金额25917270.59元;埃维管业减持4573173股、占比1.4494%、金额73521262.65元。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的违法所得分别为25438.29元、1179118.34元、4011357.04元、11318.974.40元,违法所得合计16534888.07元。
2023年9月8日,我乐家居披露《关于股东减持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披露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的具体情况。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交易流水、工商资料、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
江苏证监局认为,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限制期转让股票的违法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
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4888.07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其中:
(一)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38.29元,并处罚款5万元;
(二)对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79118.34元,并处罚款230万元;
(三)对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011357.04元,并处罚款800万元;
(四)对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318974.40元,并处罚款2260万元。
证监会通报,上交所出手
同日,证监会通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我乐家居”股票案调查进展。
证监会指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破坏市场诚信基础,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损害广大中小股民利益,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重点。近期,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引导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共同维护健康市场生态。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视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然违规减持本公司股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惩。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决策部署,抓紧完善关于减持股份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速查速处、重罚重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敢于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付出沉痛代价。
来源:证监会网站
当天,上交所也出手。
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指出,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埃维管业、埃维创业、埃维商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未按规定在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及时停止交易,而是继续减持其全部剩余股份,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2%、1.45%、0.51%、0.15%,违规减持数量、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于范易、刘福娟持有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100%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对其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决定,对我乐家居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埃维管业予以公开谴责,对埃维创业、埃维商贸予以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我乐家居从事整体厨柜、全屋定制家具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旗下品牌有“我乐全屋定制家具”“我乐厨柜”,主要产品有全屋定制家具、整体厨柜、高端门墙系统等产品。
二级市场方面,我乐家居15日收涨1.73%报12.91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