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江苏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连日来,江苏各地积极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释放积极信号。9月7号晚间南京发布多项细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9月9号,南京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北新区、江宁区发布新建商品房购房补助及“卖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南京有关部门还精准对接居民住房改善需求,推出了换新购服务,旨在提高改善住房置换效率。
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吴翔华分析说:“换新购整个环节实际上是在我们在卖旧买新的环节打消了消费者的一个顾虑,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必担心因为自己的二手房卖不出去,所以导致买新房这个行为没法顺利进行。这样一个举措理顺了整个一二手房的交易环节,打通了交易过程,为我们实现一种合理的改善居住需求的释放而创造了有利条件。”
房地产行业产业链长,对经济增长、投资、就业等具有重要影响。对此,江苏引发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要稳定房地产投资: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方面,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在此基础上,政策还将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品质住宅,引导房地产企业由住宅开发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赁、项目代建、物流仓储和养老健康等领域延伸。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康凯:“《若干政策措施》专门明确了稳定房地产投资的相关内容,这也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我省稳经济、促投资、扩就业的一个重要举措。包括我们细化的工作,能够让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尽快回归到健康轨道,更好地满足居民从原来的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改变,当然也更好助力我们经济的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还明确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等。
9月5日,宿迁发布《通知》,明确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只要在当地没有住房,即使有贷款记录,购房时也可按首套来执行贷款政策,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宿迁某二手房门店负责人赵海涛:“之前宿迁市的本地人口去外地,去苏南一带去打拼,在那边已经买了房子,而且也有房贷的情况下,这次想回家乡,购一套两室或者小三室的房子,他们完全可以享受到首房首贷。”
宿迁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副书记、产业发展科科长黄艳萍:“可以吸引和支持外地来宿置业安家的购房人,我们将会同人行宿迁分行,共同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
江苏是建筑大省,过去的一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6%,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为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将支持建筑企业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各地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标段,支持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周文辉表示,这对江苏的建筑企业将加大向基础设施领域,向更高附加值领域转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破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障碍,特别是要推进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我们将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部品部件的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智能建造的关键技术,培育一批智能建造的领军企业和培养一批智能建造的人才队伍。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地,使建筑业能更好地向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迈进。”周文辉说。
(江苏新闻广播/姜奇卉 宿迁台 图源/宜居南京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