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9月6日,我乐家居再度涨停,取得8连板。当日晚间我乐家居发布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称,经公司与其他股东核实,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为7.1124%,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变动情况。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我乐家居下发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涉嫌违规减持。
截至9月6日收盘,我乐家居股价为16.13元/股,涨幅达10.03%,总市值为50.89亿元。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8月28日至9月6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公告显示,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经公司与其他股东核实,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2244.04万股,持股比例为7.1124%。截至9月6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为0.0013%。其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为2244.04万股,减持比例为7.1124%,并买入4200股。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变动情况。
公告中指出,我乐家居存在股价短期大幅上涨风险、短期内估值严重偏离行业估值水平、短期内股价换手率较高、业绩持续增长不确定性等多种风险。公司股票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6日区间累计上涨幅度为114.21%,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幅度为3.07%,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上证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显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乐家居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公司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规定。
上交所要求我乐家居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同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编辑 王琳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