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二批次住宅用地拟出让地块详细清单表中,广昌路地块、北客站太原路北地块、戴家旧村改造2宗地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出让文件提出以下要求。
市北区
广昌路地块
广昌路地块位于 颐和广场项目以东、广昌路以西、瑞安路以南、瑞昌路以北围合区域,商业住宅用地,占地面积约3.39万㎡,容积率为3.13,建筑面积10.62万㎡,其中商业1.59万㎡,住宅9.03万㎡。起拍楼面地价9920元/㎡,起拍总价10.54亿元,最高限价11408元/㎡,最高总价12.12亿元。
计划拍卖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9时30分。
(仅供示意,地块位置及范围以出让文件为准)
地块一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1、道路:地块北侧、东侧为现状瑞安路、广昌路,西侧为规划路。
2、教育:地块周边有青岛颐和广场6班幼儿园、秀兰禧悦都9班幼儿园,南侧有规划18班初中、规划18班小学。
3、医疗:地块东向1公里左右为青岛海生肿瘤医院。
4、周边小区:地块周边颐和广场、秀兰禧悦都均为已建成小区。
广昌路地块,原为山东广艺玩具有限公司用地,也属于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地块,是市北区重点规划项目之一,也是市北区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早在2015年该地块就发布过规划方案,但此前的容积率为2.85,规划为建设12栋高层住、1栋写字楼和部分沿街商业。
(此前已公示的规划方案)
其他说明:
1、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签订《滨海新区北片区SF1102-511地块安置房建设、购买协议》,甲方购买乙方安置房建筑面积约8327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实测绘面积为准),均价16800元/平方米(不低于土地评估楼面地价与建筑安装成本之和):
①乙方按照甲方已公示的安置房位置、户型、套型比例等,负责目标项目内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全部由甲方购买,乙方不得将安置房进行抵押、销售或变相销售给第三方。涉及安置房位置、面积、户型等调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②乙方取得该项目《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土地整理成本已完成清算并返还区政府,且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购房款的20%。
③乙方完成该项目主体封顶、取得《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并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购房款的40%。
④乙方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购房款的20%。
⑤乙方取得《不动产初始登记》、书面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并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购房款的15%。
2、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市北区政府指定的单位签订《滨海新区北片区SF1102-511地块城镇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公服配套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北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单位;
3、土地竞得人须对建成后的商业建筑13681平方米进行自持,最低期限不低于10年,自持时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以上协议由市北区政府负责在其官网公示,并负责做好协议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竞买人如需了解协议有关内容,可到市北区政府官网查询;
5、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市北区广昌路以西、瑞安路以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的批复》(青政地字〔2023〕64号),该地块需配建一处社区体育中心,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由土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北区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
李沧区
北客站地块
(仅供示意,地块位置及范围以出让文件为准)
LC0101-41地块位于 李沧区四流中路以西、规划站前路以北, 为片区首宗出让的地块,住宅用地,占地面积约26815.5㎡,容积率2.9,规划建筑面积约7.78万㎡,起拍楼面地价8650元/㎡,起拍总价6.73亿元,最高限价9947元/㎡,最高总价7.74亿元。计划拍卖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9时30分。
2023年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一季度集中开工仪式在李沧举行,标志着沉寂13年的北客站西片区启动建设,也按下了李沧区低效片区开发建设的“快进键”。4月份,青岛沧口机场项目策划咨询公开招标公告,或标志着机场搬迁进入启动阶段。
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1.地块南侧规划一处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北侧规划一处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及沧海路小学;
2.周边有李沧区中心医院和青岛市中心医院;
3.四流中路、太原路已建成,地块周边另有规划站前路、规划十四号线、十号线;
4.北苑风景花园和海怡新城。
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青岛北站及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披露,片区规划范围北至金水路、东至重庆 中路、南至李村河、西至胶州湾海岸线,规划面积约10.5平方公里,定位为胶州湾东岸创新创业集聚区。按照最新规划,这里拟利用高铁和地铁汇集的交通枢纽优势,进行TOD综合开发,打造青岛创新创业活力区。
此次出让的是北客站片区地块,位于交通商务区板块,规划高铁商务新城,临近青岛北站高铁站以及沧口军用机场,该机场今年计划搬迁,将腾出大片土地及净高限制,对片区有较大利好,但片区现阶段市场价值和热度相对较低。
其他说明:
1、土地竞得人须无偿建设地块内的公服配套,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李沧区人民政府或李沧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李沧区人民政府或李沧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青岛北站及周边片区LC0101-41地块城镇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以上协议由李沧区政府负责在其官网公示,并负责做好协议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竞买人如需了解协议有关内容,可到李沧区政府官网查询:
①乙方在青岛北站及周边片区LC0101-41地块开发居住项目的同时,负责同步建设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2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体育设施:居民健身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70 平方米,社会福利设施: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②建设工期: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房于2024年9月开工,2027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2027年10月之前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2027年11月之前与甲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戴家旧村改造2宗地
(仅供示意,地块位置及范围以出让文件为准)
LC0604-13a地块,位于涞水路以北、天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占地面积约3.02万㎡,容积率为1.2,建筑面积3.63万㎡,起拍楼面地价13490元/㎡,起拍总价4.89亿元,最高限价15513元/㎡,最高总价5.62亿元。
LC0604-15a地块,位于涞水路以北、天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68万㎡,容积率为1.2,建筑面积2.01万㎡,起拍楼面地价13440元/㎡,起拍总价2.71亿元,最高限价15456元/㎡,最高总价3.11亿元。
两宗地块计划拍卖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9时30分。
出让公告指出,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纸质文件、协议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得人资格,扣除5%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从宗地现状看,宗地四至无市政道路,无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短期内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也就意味着土地竞得人需就开发建设节奏与宗地周边市政道路、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相匹配,具体情况可详询建设主管部门。
两宗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1.周边有规划30班初中,青岛第二中学院士港分校已建成;
2.南侧规划青岛第八人民医院东院区正在建设;
3.北侧天水路正常通行,西侧宾川路、东侧规划路尚未建成。
其他说明:
1.土地竞得人须在取得《成交确认书》之前,与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戴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李沧区天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LC0604-13a地块经济发展用房建设、购买协议》、《李沧区天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LC0604-15a地块经济发展用房建设、购买协议》。其中:
①LC0604-13a地块,甲方购买乙方经济发展用房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附位置平面图),为项目地块规划方案中的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LC0604-15a地块甲方购买乙方经济发展用房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附位置平面图),为项目地块规划方案中的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
②总回购价款=实际回购建筑面积*16000元/平方米,回购单价不低于土地评估楼面地价与建筑安装成本之和,具体建筑面积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准。该回购价格仅为毛坯交付,后续甲方如有设计、装修等其他要求,回购金额另行商定。
③经济发展用房产权办理完毕后由乙方包租运营,运营期限不低于10年,相关年租金收入、付款方式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④乙方应充分了解戴家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背景,协调解决并承担本地块在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责任,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整体顺利实施。
⑤乙方不能按期达到交付条件或交付房屋未能满足正式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暖中任一条件的,每延期一天,按总回购价款的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日的,乙方还须按照总回购价款的30%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延期1个月,乙方须按照总回购价款的50%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⑥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4款约定,乙方须按照总回购价款的30%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⑦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15日内改正,期满仍未改正完成的,乙方按总回购价款的30%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2.土地竞得人须在取得《成交确认书》之前,与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签订《李沧区天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LC0604-13a地块安置房建设、购买协议》、《李沧区天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LC0604-15a地块安置房建设、购买协议》。其中:
①LC0604-13a地块,甲方购买乙方安置房源41套,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LC0604-15a地块,甲方购买乙方安置房源33套,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
②总购买价款=实际购买建筑面积*20000元/平方米,回购单价不低于土地评估楼面地价与建筑安装成本之和,具体建筑面积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准。该回购价格仅为毛坯交付,后续甲方如有设计、装修等其他要求,回购金额另行商定。
③本项目商品住宅在具备预售条件后,由甲方优先选择安置房屋的位置,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方可对外销售其它商品住宅。
④如乙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完成竣工交付,乙方须承担相应安置户的超期过渡费及相关经济损失,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
⑤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造成应安置户无法顺利选房定位,乙方应按照总购买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由此对甲方产生的所有损失,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
3、土地竞得人须无偿建设地块内的公服配套,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李沧区人民政府或李沧区政府制定单位。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李沧区人民政府签订《李沧区天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LC0604-13a地块城镇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李沧区天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LC0604-15a地块城镇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
4、以上协议由李沧区政府负责在其官网公示,并负责做好协议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竞买人如需了解协议有关内容,可到李沧区政府官网查询。
2023年第二批次住宅用地拟出让地块共计14宗,占地面积约48.8万㎡,总建筑面积约124.5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