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银行开启IPO之路:多项数据不达标 内控不足漏洞难掩)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任想 杨萌)近日,桂林银行已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报告,正式进入IPO辅导期,若进展顺利有望成为广西首家上市银行。根据辅导备案报告,桂林银行将接受中信证券为期近两年的辅导,辅导共分为四个阶段,涉及历史沿革问题梳理,内部控制、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培训,完善公司治理运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以及辅导总结。辅导计划将于2025年4至6月完成,并制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
近期,桂林银行公布了2023年的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该行及控股村镇银行并表后资产总额5224.26亿元,同比增幅8.61%;各项存款3671亿元,同比增幅11.54%;各项贷款3134.93亿元,同比增幅14.06%。其中,该行资产总额4863.64亿元,同比增幅8.56%;各项存款3263.15亿元,同比增幅11.71%;各项贷款2822.35亿元,同比增幅14.79%;实现利润总额18.08亿元。
从财报数据看,桂林银行营业收入继续增加,净利润保持增长,但其盈利能力仍偏弱,有待提高,资产质量也需继续改善。
多项关键指标低于监管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不应低于0.6%、资本利润率不应低于11%。据桂林银行2022年的年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的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34%、0.35%和0.37%,资本利润率(不含永续债)分别是5.54%、6.46%和6.02%,连续三年低于监管要求。成本收入比方面,监管要求不高于35%,桂林银行2020年至2022年的成本收入比,均大于35%。
存贷比方面,监管标准的存贷比要求为不高于75%,桂林银行2022年及2022年并表的存贷比为77.08%和76.43%。
另外,《要求》指出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桂林银行2022年并表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已达9.48%,临近监管标准。桂林银行拨备覆盖率143.55%,符合监管130%的标准要求,但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2年末,商业银行的平均拨备覆盖率为205.85%,与行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除上述数据外,桂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在2023年上半年也有所上浮。据2023年该行的半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桂林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达47.50亿元,2022年上半年同期为36.8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8%,较2022年上半年同期1.59%增加了0.09个百分点,较2023年一季度1.60%环比增加了0.08个百分点。
7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桂林银行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对桂林银行的关注在于“在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利率下行和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下,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提升面临一定挑战;高流动性资产储备仍需增加,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资本补充存问题凸显
《报告》中还指出了桂林银行资本补充问题。该行2022年进行增资扩股,新增股份40.64亿股,共募集资金101.61亿元,在此推动下,该行资本实力显著提升,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年初大幅上升1.67个百分点至9.32%,资本充足率较年初上升0.98个百分点至12.73%。
在2022年之前,该行资本吃紧,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2020年和2021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7.74%和7.65%,水平明显偏低,核心资本吃紧。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该行在地方政府和主要股东的支持下,启动并完成新一轮增资扩股工作,股东总认购数量为40.64亿股,认购金额合计101.61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其中桂林市属国有股东筹资35.63亿元。增资扩股后,公司实收资本从50.00亿元增加至90.64亿元;桂林银行股东包括地方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局和央企子公司等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市财政局和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9.19%、8.23%和6.00%;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资本得以补充后,该行2022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2%、10.33%和12.73%。
互利是双方面的,股东除了分红之外,股权质押是股东行使常见权利,截至2023年3月末,桂林银行已质押股权总额为5.50亿股,其中前十大股东已质押股权为3.88亿股,质押股权用途均为经营发展。
桂林银行在《报告》中提到,未来仍需关注业务规模扩张和资产质量变化对资本充足水平的影响。此外,为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该行正在积极筹备上市,未来若IPO成功将有助于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内控不足频触法律红线
近几年,监管机构对银行的内控问题尤为重视,今年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内部监督检查方面,《办法》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案件风险防控的相关机制,组织开展相关条线和各级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内部监督检查,并重点加大对基层网点、关键岗位、案件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据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桂林银行的内控问题较为突出。
2021年1月,桂林银行临桂支行行长刘某华、时任临桂支行业务科经理廖某甲因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涉案金额高达2.65亿元,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华有期徒刑三年、判处廖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1年8月,桂林银行另一高管原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刘嵩落马。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显示,刘嵩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企业融资、基金销售时,千方百计收取企业好处费,累计受贿727万元。
此外,刘嵩还勾结票据中介,通过预留票据业务限额、优先快速办理业务等方式,完成交易合作总规模高达500多亿元,并从中受贿高达610万元。最终法院认定,刘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022年1月,桂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卿毅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桂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被查之前,卿毅新已于2020年4月因个人原因辞任桂林银行副行长职务,不过,根据桂林银行2019年年报,2019年该行与9家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其中6家与卿毅新有关,授信金额合计高达26.87亿元。2020年卿毅新及近亲属控制下的企业与桂林银行产生关联交易的仍有7家,授信金额为15.6亿元。
图片来源:桂林银行2020年年报
2022年5月,桂林银行南宁宾阳支行还因为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银承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虚增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10万元。
2023年8月7日,桂林银行因未能强化人员资质管理,基金销售系统记录存在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人员信息等违规行为被广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