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德州发布”10月2日消息,近期,山东省德州市出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涉及公积金贷款、房票制度等。
其中,住房公积金政策包括五个方面。一、扩大加装电梯提取范围,可提取子女、父母公积金。缴存人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条件,在原来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的基础上,增加了可提取子女及配偶、双方父母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二、新增新市民、青年人按月租房提取业务。新市民是指未获得缴存地户籍或获得缴存地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并具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每月可按照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公积金。他们在办理提取时的限制条件是,如出现中间断缴且不补缴的情况,则不能提取上月缴存金额,需继续正常连续足额缴纳满3个月后再办理提取。
三、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本人及配偶可按照租房发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多子女证明材料、租房发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作为提取依据。
四、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扩大公积金受益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申请德州公积金贷款时,取消了必须有一人为德州本地户籍的条件限制。
五、支持现房销售,提高现售房屋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推动德州市房地产现房销售,对能够提供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贷款人,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文件还提出,积极推行房票制度。房票制度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将过去的实物补偿安置创新优化,转换为房票安置形式。推行房票制度,有助于满足被征收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我市陵城区、武城县已推行房票安置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鼓励采取房票方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鼓励享受增减挂钩政策的农民用房票进城购房置业。
在促进购房消费方面,德州市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房交会和群团购活动。文件提出,精选品质项目,举办线上线下房交会,鼓励开发企业配套推出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团购活动,营造浓厚的市场气氛。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指导县市区抢抓“金九银十”传统销售旺季,开展系列房展促销活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让利于民,平原、齐河、乐陵、宁津等县市区陆续开展了房交会,持续营造市场氛围。同时,加强相关产业链共展,引导家电、家装、建材等企业同步开展优惠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