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天津市西青区发布消息称,自2023年9月8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西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0.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4万元)。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另外,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1)2023年9月8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8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2)2023年9月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8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