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布!2024四川高考,哪些考生可以享受照顾政策......

时事新闻2023-10-16 20:34:06无忧百科

刚刚公布!2024四川高考,哪些考生可以享受照顾政策......

今天,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几类考生可申报录取照顾政策。

那么,符合条件的考生应该如何申请?快来先了解下我省相关规定!

哪些考生可以享受录取照顾?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 烈士子女

●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残疾人民警察,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 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 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 现役军人子女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消防员,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符合条件的考生如何申报?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

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2004年以前个别地方未发证的,持安置地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持获奖证书原件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审核。

二、烈士子女

参照上述第一条办法执行(审核单位为民政部门),但须同时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交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装入考生档案。

三、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报名后,持父(或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经省侨办、省台联审查合格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名单,由省侨办、省台联于2024年4月29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五、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报名后持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送当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其审核程序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

六、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以及其他现役军人子女

以上类别考生报名后,持相关证明材料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核。

七、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获得共青团中央“5A级青年志愿者”称号的考生

考生须如实填写《“5A级青年志愿者”资格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两份,考生持一份《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到高考报名所在县级团委申报。考生在向县级团委申报并合格后,将另一份《申报表》附经团委签盖的证书复印件报县(市、区)招考机构,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申报公示。

十、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

县(市、区)招考机构受理残疾考生提出的申请后,组织成立由招考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来源:综合自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声明 :“成都K12教育”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微信tangshaowa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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