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发布
拟征收土地公告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 〔2023〕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四圩村村集体、一组、二组、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5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
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联系人:于水;电话: 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图文来源:靖江市人民政府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