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5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金灶镇东坑经济联合社、花园经济联合社、金溪经济联合社及西胪镇海田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金灶镇东坑经济联合社金高路东畔洋坊(即坚泥坷)、金灶镇花园经济联合社金高路西畔洋坊(即花园岭顶)、金灶镇金溪经济联合社金高公路东畔洋坊(即山区公路旁)、西胪镇海田股份经济联合社坑底岭洋坊(即大岭脚),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342平方米(合5.0130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图文来源: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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