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制药厂引进兰晟医药一抑郁症药物 转让费最高不超1.65亿

时事新闻2023-10-13 13:53:58无忧百科

丽珠制药厂引进兰晟医药一抑郁症药物 转让费最高不超1.65亿

新京报讯(记者王鹿)10月13日,丽珠集团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丽珠制药厂与苏州兰晟医药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兰晟医药将其研发的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以下简称“LS21031”)在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内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转让并转移给丽珠制药厂。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LS21031是兰晟医药自主研发的一款创新高选择性磷酸二酯酶4D(PDE4D)变构调节剂,已于2023年3月在中国获批临床,适应症为抑郁症。现有数据表明,LS21031具有抗抑郁起效速度快、安全性好等优势,同时还有改善认知障碍的潜力。根据协议,丽珠制药厂有权通过自身及其关联方或承包商在大中华区进行目标产品的长期毒性研究、临床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等商业化活动。兰晟医药应根据协议约定负责完成临床批件中关于非临床部分的发补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成瘾性研究和药学研究。且应按协议约定及丽珠制药厂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转移和技术支持。

丽珠制药厂应向兰晟医药支付技术转让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包括首付款、开发里程碑金和销售里程碑金)。其中,在协议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1500万元;首个适应症在完成Ⅰ期、Ⅱ期及Ⅲ期临床试验,递交新药上市申请(NDA),获得生产批件等相应里程碑事件后,支付开发里程碑款共计不超过7000万元;首个适应症产品获批上市销售后,支付销售里程碑款共计不超过8000万元。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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