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再次扩大至泉州、三明、南平、宁德4个公积金中心。此前,福建省第一批试点的省直、福州、莆田、公积金中心,第二批试点的漳州、龙岩、平潭、公积金中心,已先后于2022年9月、2023年5月开通“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至此,福建全省(除厦门外)已全部实现省内跨中心还贷提取按月自动冲还。
据介绍,“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是为了解决公积金贷款职工或其家庭成员因为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分属不同公积金中心,而无法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难点问题,创新推出的一项业务。公积金贷款职工或其家庭成员,因为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分属于不同公积金中心的,可到当前缴存公积金中心申办“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目前,“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暂采用线下现场办理方式,符合条件职工可持办理材料到对应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线上业务将在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升级后开通。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约定的一类还款银行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