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知识分子
The Intellectual
撰文 |邸利会
实至名归”、“当之无愧”,每当诺奖公布的时候,人们常以这样的赞誉形容获奖人,这意味着就某项发现而言,他们是最有资格获得承认的。但诺奖并非每一项都“无可争议”,在其122年的历史中,就有一些案例,该得的没得,不该得的得了。
比如,2023年,也就是今年的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授予了匈牙利人卡塔林-卡里科(Katalin Kariko)和美国人德鲁-魏斯曼(Drew Weissman),表彰他们"在核苷酸修饰方面的发现,从而开发出有效的 mRNA 疫苗来对抗 COVID-19疫情”。不少人认为,这个奖励是意料之中,没什么问题;但也有评论认为,诺奖委员会是“媚俗”。[1]
但瑞典科学院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通常不为人知,这是因为其遴选细节要保密50年。从1974年开始,一些物理和化学方面的诺奖档案资料解密,学者借此可更好地分析造成争议的原因。[2]
瑞典的偏好
其中一个影响公正的因素是作为发奖国,瑞典这个国家的问题。
科学合作在战争期间受到很大的影响,近的如乌克兰战争对俄罗斯科学家的抵制[3],远的如一战后对德国科学的孤立。1919年6月28日签订的《凡尔赛条约》第282和299条,涉及到德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和保加利亚等同盟国国际组织的合法性,新建立的国际研究委员会(Inter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意在将德国学者排除在国际科学圈之外。在学会、出版、会议等多个层面,法、英和美等国意图削弱德国的影响,甚至要让德语作为一个主要的“科学语言”消失。[4]
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瑞典曾保持中立,这个角色本身是好的,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国际政治的干预。但战时诺奖的授予也被赋予了支持科学合作、科学国际主义的角色,具体实施起来,就是对战败的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比如,在一战结束后的1919年,德国物理学家斯塔克(Johannes Stark)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奖;德国化学家哈伯(Fritz Haber)也在这一年领取了诺贝尔化学奖,尽管他在一战时曾主导研制并亲自部署过毒气战。
这一时期更为离谱的是1945年的诺贝尔化学奖授予了芬兰的维尔塔宁(Artturi Ilmari Virtanen),表彰其发明的饲料保存方法。
维尔塔宁的提名者主要就是他的同胞,没有其他国际同行;而他得奖主要是得到了化学奖委员会成员、亲德的欧拉(Han von Euler)的支持。欧拉不仅是维尔塔宁的老师,而且被认为是纳粹,对芬兰两次战败于苏联持同情态度。因此,维尔塔宁的得奖象征了战败之后芬兰科学与文化的存续。维尔塔宁得奖后还继续宣扬其反苏观点,反对芬兰战后亲苏的政策。[5]
另外一个与瑞典相关的争议点是,诺奖是否偏爱瑞典科学家?
在1901至1945年间,瑞典科学家取得5次物理和化学的诺奖,相比其他斯堪得纳维亚国家,是比较多的。同时期,丹麦只有一人次,也就是著名的波尔;芬兰,一人;挪威没人获奖。最有问题的一次是1912年的物理奖,授予了达伦(Gustaf Dalén),奖励其发明了灯塔中的自动阀门。但二战之后迄今为止,瑞典科学家只有4人次获得物理和化学诺奖,不知道是否是某种纠偏。
个人偏见
诺奖还有一类偏见是因为诺奖委员会成员有个人的研究领域或倾向。
这方面突出的例子是阿累尼乌斯(Svante Arhenius)鼓吹物理化学,他本人获得1903年的化学诺奖,成为瑞典第一位诺奖得主。此外,他也协助这一领域的其他人获得了诺奖,如奥斯特瓦尔德(Friedrich Wilhelm Ostwald,1909化学)、范特霍夫(Jacobus Henricus van 't Hoff,1901化学)。此外,斯韦德伯格(Theodor Svedberg) 鼓吹胶体化学、西格巴恩(Manne Siegbahn) 鼓吹X射线光谱学,都为他们本人赢得了诺奖。这么推崇自己的研究领域自然会给他们自己带来好处,一是可以提升该领域的知名度,另一方面也更容易获得各方面的资金资助。
诺奖委员会成员的偏见,有时候甚至涉及个人私怨。我们拿“发现核裂变”来举例。
1944年的诺贝尔化学奖颁给了德国科学家哈恩(Otto Hahn)。年轻科学家施特拉斯曼(Fritz Strassmann)的贡献被忽视,哈恩30年的合作者、女性科学家迈特纳(Lise Meitner)也被忽视。她被爱因斯坦称为“德国的居里夫人”,本有希望成为第二位获得诺贝尔物理奖的女性。
当时,化学奖委员会的主席斯韦德伯格、委员会的秘书韦斯特格伦(Arne Westgren)都写过特别报告。两人都一致认为,哈恩的工作是重要的,而迈特纳和弗里施(Frisch)对核裂变的解释以及物理验证贡献不大。事实上,迈特纳在发现的前夜虽然因为纳粹迫害逃到了瑞典,但一直还和哈恩保持着联系,贡献着自己的意见;而且,她和侄子弗里施对核裂变这个物理过程的描述在物理学界看来是很大的贡献。
到了1945年、1946年,诺奖物理委员会再次评价迈特纳和弗里施工作的时候,这次起主要影响的是赫尔森(Erik Hulthen)。他不仅是一位实验物理学家,而且是西格巴恩的学生。迈特纳逃到斯德哥尔摩之后,正好是就职于西格巴恩领导的研究所,但他们两人的关系很差。当时物理委员会5名成员中有3名都是西格巴恩的门徒,做的也都是X射线光谱学。
结果,赫尔森撰写的特别报告,不仅不准确,而且引用的文献相当有限。
他在梳理文献的时候把文章的提交和出版日期混杂在一起,进而得出错误的结论,认为弗里施做的核裂变的实验验证不具有优先权;另外,他还认为,迈特纳和弗里施的工作既没有影响到最初哈恩的发现,也没有影响到后续其他人做的很多实验研究。他在分析中一点点肢解了迈特纳和弗里施的工作,把每个关键点的功劳都给了别人,却忽略了两人工作的整体意义。种种迹象表明,迈特纳被忽视,与西格巴恩的私人恩怨起了很大的作用。
愚钝
私人恩怨导致的偏见可能属于比较极端的情况,还有一种偏见,是属于学术层面——诺奖委员会的推荐人自身的水平不够,眼光不足。
二十世纪初,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为代表的物理学革命开启,新的概念和思想不断涌现,而诺奖委员会成员理论方面不够杰出,显然有点跟不上。量子之父普朗克从1907年开始历年都有提名,直到1919年他领奖的那年总计达到74次;[6]爱因斯坦从1910年开始到1922年得奖总计获得62次提名,最后不是因为“相对论”而获奖,而是“光电效应”。[7]
不仅是早期的这些革命性的思想,诺奖委员会跟不上,新一轮的量子革命,也一样冥顽不灵。
1924年法国物理学家德布罗伊(Louis de Broglie)提出物质的波粒二象性;1925年,德国物理学家海森堡与合作者创立量子力学的矩阵表述;1926年,奥地利物理学家薛定谔创立量子力学的波动表述。在海森堡、薛定谔于1933年同赴斯德哥尔摩领奖之前,分别获得29次、41次提名。
解密的诺奖档案显示,这场量子革命迟迟不获承认是因为诺奖委员会的理论物理学家奥森(Carl Oseen)的“阻挠”,这次不是什么私人恩怨,而是见识不够。我们简述下他对薛定谔的评价。[8]
在1927年薛定谔首次被提名时,奥森就评审薛定谔的工作,但他觉得新的理论本身不应该算作诺贝尔奖定义的“发现”。这种对“发现”的狭隘定义成了他一直过不去的心坎,可奇怪的是,他本人是搞理论的。
1928年,有人推荐薛定谔和海森堡共享诺奖,同样受到奥森的影响,诺奖委员会认为,他们的工作都太数学化了。如果说海森堡的量子力学,一般研究者不熟悉矩阵表述也就罢了,可薛定谔的波动量子力学,其数学工具是很多人所熟悉的。此外,诺奖委员会认为“理论阐释的工作并没有导致很重要的实验发现,也没有澄清理论的逻辑基础”。
1929年,薛定谔再次获得7人提名,奥森注意到物质波粒二象性的实验证据已经很多,但不能单给薛定谔而忽视海森堡,最后推荐只给德布罗伊。
到了1930年,新一轮提名到了,这一次奥森想让波恩(Max Born)和海森堡分享物理奖,但他认为如果这么发奖,约尔旦(Pascual Jordan)因为没人提名就被忽视了。当时,斯韦德伯格提议分子氢的自旋异构体是一个“重要的实验发现”,因此可以授予量子力学,但奥森觉得,原子和分子的性质应该是诺贝尔化学奖所考虑的。分子氢的两种形式首先由海森堡和洪德(Friedrich Hund)于1927年提出,两年后,威廉皇帝物理化学和电化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首次合成了纯仲氢。
到了1931年,奥森对量子力学的偏见已经是牢不可破,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委员会决定这一年先不发奖。到了1932年,泡利(Pauli)提名海森堡。瑞典物理学家恩斯科格(David Enskog)提名了海森堡和薛定谔,并认为最近些年物理学最重要的成就就是矩阵力学和波动力学的提出,基于此很多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包括最重要的一些化学问题,如共价键的性质。海特勒(Walter Heitler) 和伦敦(Fritz London) 于1927年首次成功地对化学键(氢分子)进行了量子力学解释。
这一年最重量级的提名来自爱因斯坦——
“两个人的贡献是相互独立地作出的,都非常重要,这就使得如果两人分享一个奖就显得不合适。谁应该先拿,这个问题是比较难决定。我个人觉得薛定谔的贡献更大,因为我有种感觉,他创造的概念会比海森堡有更长久的影响。如果由我来定,我会先给薛定谔奖”。在这份提名信脚注部分,爱因斯坦又手写加了一句,“这只是他个人的观点,可能是错的”。
收到的著名科学家的推荐越来越多,连实验家都觉得量子力学该授奖了,否则基于此的很多“发现”都拿奖,这个最基本的理论拿不到,显然不合适。这个时候,奥森终于在报告中表明了自己不推荐量子力学的心理障碍,一是所谓的诺贝尔基金会的准则,二是量子力学理论内在的困难——
“根据诺贝尔的遗嘱,物理奖应该授予作出最重要发现或者发明的人,这个话按照通常的理解指的是,带来了有关真实现实方面的知识进步,二是这种知识有了有用的应用。很明显,在我看来,这两位理论家谁都没有作出这样的发现或者发明。那么得奖的条件就得看他们的工作是否导致了一些重要的发现或者发明,从而值得拿奖。在我看来,我不觉得这样的先决条件满足了。”
总而言之,奥森就是不推荐量子力学。最后,连诺奖委员会都觉得说不过去了,另外换人再做一番评价。这个人是赫尔森。他倒是作出了正面的积极评价,但奥森的影响还是太大了,乃至于委员会决定这一年的奖继续推迟。
就这样,连续两年诺贝尔物理奖都没颁,即便有波尔、爱因斯坦、德布罗伊、普朗克一众大佬的推荐都不管用。直到1933年,诺奖委员会实在觉得不能再延,才最终作出了决定,将1932年的物理学诺奖颁给海森堡一人,将1933年的物理学诺奖由薛定谔和狄拉克两人分享。
即便是这个决定,也不是没有争议。海森堡之后承认,他很愿意与波恩、约尔旦分享这个奖,毕竟这三个人都为矩阵量子力学的建立作出了贡献,但无奈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而薛定谔和狄拉克,其贡献如此之重要,其实都值得单独拿奖。
其他
诺贝尔奖造成的争议还不止这些。
比如,2017年的诺贝尔奖授予魏斯(Reiner Weiss)、索恩(Kip Thorne)和巴里什(Barry Barish),表彰发现了引力波。但实际上,参与这一探测项目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有上千名。希格斯粒子的发现也是这样,2013年的诺奖只表彰了两位理论学者希格斯(Peter Higgs)和恩格勒(François Englert),但其实2012年7月欧洲核子中心宣布发现希格斯粒子时,论文作者署名达到5154名,大多数是实验科学家和工程师。但诺贝尔奖没有集体奖。受限于三位获奖者的规定也让一些发现遗漏了重要的贡献者,这方面的例子更多。
也有的重要的发现从根本上就被忽略,比如著名的玻色-爱因斯坦凝聚,印度物理学家玻色(Satyendra Nath Bose)终其一生都没有得到诺奖。
还有错发的,比如1938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费米,其中的理由之一是发现“超铀元素”,但马上第二年就被证明,“超铀元素”不过是铀核裂变的产物。
诺奖也不会授予已经过世的人,这也造成了一些无法弥补的遗憾。比如,最早在1957年提出中微子可能会“振荡”(从一种类型转变为另一种类型)的庞泰科尔沃(Pontecorvo)在1993年去世,而日本的超级神冈实验在1998年宣布发现了中微子振荡,并分享了2015年的诺奖[9]。
诺奖并非完美,在未来可见的日子里,诺奖基金会似乎也不打算做一些规则等方面的更改,那么其造成的争议必然将继续产生,其造成的错误也将无法获得更正。
参考文献:
[1]饶毅,人云亦云欠科学、宜理性批评:昨天可是诺贝尔文学奖?饶议科学公众号,2023年10月3日。
[2]A Nobel Tale of Postwar Injustice, Elisabeth Crawford, Ruth Lewin Sime, and Mark Walker, Physics Today50(9), 26 (1997); doi: 10.1063/1.881933
[3]Christine Klein ,Let’s make science, not war!.Sci. Adv.8,eadf1663(2022).DOI:10.1126/sciadv.adf1663
[4]R. Reinbothe, The boycott against German scientists and the German language after World War I. Dtsch Med Wochenschr 138, 2685–2690 (2013).
[5]From Applied to Pure Chemistry, A.I. Virtanen’s Race for His Wartime Nobel Prize, Science Studies, Vol. 10(1997)No. 2, 74-92
[6]https://www.nobelprize.org/prizes/physics/1918/planck/nominations/
[7]https://www.nobelprize.org/prizes/physics/1921/einstein/nominations/
[8]Schrödinger, life and thought, Walter Moo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9]https://www.nobelprize.org/prizes/physics/2015/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