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31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7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与月缴存额挂钩标准为:单方缴存的:月缴存额在600元(含)以下,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文件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购买马鞍山市经住建部门审核认定的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现在基础上上浮。其中:购买一星级绿色建筑,最高上浮1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最高上浮20%。
马鞍山将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房龄1-10年(含)首付款不低于20%,房龄11—20(含)年不低于30%,房龄21-30年(含)以上不低于40%。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已经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