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1日电 因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荣华实业”)及4名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图源:甘肃证监局
未及时信披关联交易
甘肃证监局21日公告称,荣华实业与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荣华工贸”)发生焦炭生产线租赁及电费代缴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累计发生金额合计3291.86万元,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累计发生金额合计4114.70万元。
甘肃证监局指出,荣华实业与同一关联人连续12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但公司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永、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李清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辛永清、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荣华实业、刘永、李清华、辛永清、刘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月已“面值退市”
Wind数据显示,荣华实业原为一家粮食与饲料加工企业,2011年后公司积极致力于对发展战略的调整。近年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浙商矿业的黄金销售,主营黄金开采、加工、销售。
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3月2日,荣华实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荣华实业股票上市。
退市前,荣华实业于2023年1月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亿元左右。
荣华实业解释称,2022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5.73亿元,较上一年度下降幅度较大,经营业绩出现大额亏损,主要原因如下:1、由于国内原煤价格持续偏高,造成焦炭生产成本过高,加之焦炭价格一度回落,迫使公司压减焦炭产量,导致焦炭业务较上一年度出现较大亏损;2、子公司浙商矿业黄金产销量较上一年度均有下降,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黄金业务出现亏损;3、2022年度,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导致公司物流采购受限,黄金选矿和焦炭生产不能正常运营,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