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个月,永悦科技再收警示函。
今日早间,永悦科技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称,此前在8月27日,永悦科技子公司盐城永悦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达交投)签订了总货款3亿元共5000台无人机的《销售合同》,而9月14日,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
公告称,《销售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的日常经营合同,解除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目前《销售合同》尚未正式执行,解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永悦科技同时公告,因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江苏省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8月27日,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交投签署《销售合同》。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上述《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级市场上,受此影响,永悦科技今日开盘一字跌停,截至收盘,报6.98元,市值25.18亿元。
今天第一财经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永悦科技投资者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以及具体的原因将会在公告中有所透露,另外公司9月28日,有一场投资者业绩说明会,到时候可以向高管进行提问。据工作人员透露,无人机是目前业务转型方向,前期一两年拟初创,所以投入会多些。目前公司业绩主要仍靠“不饱和聚酯树脂”支撑,业务也会受到房地产行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