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潍坊购房补贴对象
(一)在市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特优人才(D类);(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见附件)
(二)在市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全球TOP200高校的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本科毕业生;
(三)在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的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
(四)在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自主创业的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专科毕业生以及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35周岁及以下技工院校毕业生;
(五)在市区企业就业的毕业于全球TOP200高校和全国学科评估A类专业,且本科阶段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可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专项购房补贴,各区根据产业需要,自主确定具体高校名单和急需紧缺专业目录。
此办法中青年人才是指自2022年4月27日后初次来市区全职就业(或自主创业)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毕业生,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补贴范围。申请人学历学位信息纳入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第一轮、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范围的可认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HigherEdu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当年度评选确定的世界大学排名认定。
附件: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内容自潍坊人社局http://rsj.weif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