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水平,全力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连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4项举措清单如下:
1、建立警企联络机制
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联络保障清单,成立市县两级警企联络服务工作专班,优化警企恳谈机制,多层级建立“警企微信群”,“一跟到底”跟踪督办企业建议,提供订制服务。
2、实施重点项目跟进保障
围绕省市重点项目工程,整合涉及工程施工的渣土运输、工程车辆通行、爆破作业,涉及项目投产的公章刻制备案、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审批,涉及施工人员的居住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由建设方按需申请,公安机关跟进办理,提供菜单式、保姆式服务。
3、优化人才落户保障措施
优化人才落户“一件事一次办”,对购房迁入、投靠迁入、人才迁入等符合落户条件的,提供全面便捷的落户保障服务。对企业有出国境商务活动需求或急需聘用外籍人才的,一站式提供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外国人签证签发、停居留证件办理等服务。
4、提升“一窗通办”水平
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在全市16个区市县政务服务大厅,168个派出所推动治安、网安、禁毒、交警、保安等综合业务下放,推行户籍、居住证、身份证、驾驶证、非现场处罚等群众主项业务“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依托综合服务窗口、警务室、移动警务车,逐步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延伸,提供综合性、多元化服务。
5、扩充“全程网办”事项
依托“辽宁公安+互联网”“12123”等网办平台,拓展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车驾管、居住证、货车通行证、户籍类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9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办。推行政务服务“一张图”,实现事项上图、申办上图、网办上图、咨询上图。
6、压缩行政审批时限
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审批办理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将金融机构经营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缩短至7个工作日,将城市货车通行码核发缩短至3个工作日,将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审核缩短至2个工作日,将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缩短至2个工作日,申请爆破作业项目、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对审批材料齐全的可当日办结。
7、优化窗口服务
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车驾管、出入境大厅、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全力打造清风政务窗口,叫响“办事不找关系”。在各级窗口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和首席责任岗,对企业一次有10人以上办事需求的全程导办,群众有急难愁盼需求可直接向窗口反映。
8、提供便捷交管服务
对企业一次性购买5台以上机动车并提出注册申请的派员登门帮助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将驾驶证考试业务下放至有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在具备条件的车管所推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业务。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快处机制,缩短事故处理时间。
9、便利物流运输车辆通行
解除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进城限制。对不可解体超限运输车辆通行提供高速公路临时交通管制或护送服务。允许乘员数达10人以上的大中型通勤客车借用城市公交专用道通行。对从事客运、危化品运输的企业提供交通出行安全提示指导服务。
10、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
持续推进道路交通缓堵保畅工程,推进信号灯感应控制、自动调整配时,最大限度提高通行效率。坚持“一企一策、一堵点一策”,着力解决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老旧小区周边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11、加强新兴业态综合治理
对网约房、民宿、电竞宾馆、剧本娱乐营业场所等新兴行业植入旅馆业、娱乐场所监管模式,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联合市有关部门加强网约车等新兴业态综合整治,依法打击整治利用新业态实施的违法犯罪。
12、织密巡逻防控网络
科学布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内外部、出入口、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将周边交通要道纳入公安视频监控总体规划,依托警务室、警务站等治安防控支点,组织派出所、巡特警、保安等力量,加强巡逻防控和执勤守护。
13、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严格控制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流向管理。严格规范储存库房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严格现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安全教育,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和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
14、构筑全民反诈防护墙
坚持“以防为先”、压控发案,依托四级宣传矩阵将反诈宣传送至项目企业,让企业高管、财务人员和全体员工及时受宣。持续抓好“1.3.7”预警宣防,充分运用保护性封停等措施,及时阻断群众转账通道。持续保持严打态势,全力打团伙、清窝点、斩链条。
15、强化法律服务保障
组建公安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助力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防范违法风险。强化对涉企突出违法犯罪的研判分析,加强对同类企业的针对性体检预警,最大限度防范同类犯罪发生。
16、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各类涉企犯罪,快侦快办破坏营商环境、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等危害较大的违法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企业损失。严厉打击金融诈骗、涉税犯罪、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突出犯罪,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维护市场公正秩序。
17、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
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快速侦破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养老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黑拐枪、恶意欠薪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活动。
18、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探索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实行“警务联络员”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线索举报并严格案件受理快速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刑责保护力度。保护重大项目创新成果,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
19、持续净化网络生态
加强涉企舆情信息巡查管控,严厉打击网上恶意造谣炒作、污蔑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违法犯罪。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严打非法入侵企业信息系统、窃取项目登记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
20、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会同街道、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共同开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1、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证据标准,严禁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加强警情接报、受案立案以及强制措施适用、异地办案协作、查冻扣等环节的执法监督。
22、构建亲清警企关系
严格落实《大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正面和负面清单》,在执法办案、走访联系中有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接受企业宴请及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企业可直接向公安纪检、督察、法制部门举报,公安机关经核实后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23、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将医院、康复中心、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信用等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有效监管。
24、畅通诉求办理“绿色通道”
公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热线,对项目、企业在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等方面的诉求落实闭环办理,强化跟踪督办,依法妥善解决。及时受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