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商品房 | 房产证上的使用期限届满后房产的归属问题

时事新闻2023-09-12 18:18:27无忧百科

国樽商品房 | 房产证上的使用期限届满后房产的归属问题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家控制其所有房屋的权利。这种权利一般是通过法律认可的行为获得的,如建设、销售、继承、赠与等。一旦获得,公民个人享有的私人权利就具有排除他人干预的性质。房屋所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权,只能由财产所有人控制、使用和处分,就像其他个人财产一样。

既然房屋所有权是排他性的,为什么还有使用寿命呢?这不得不提到房产证上的另一项权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三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享有的占有、利用、收入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不同于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等方式转让。我国还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出让年限,其中住宅用地在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因此,我们在房产证上看到的使用寿命实际上是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年限。即使使用期届满,公民的房屋所有权也不会受到影响。但是,土地使用权期满仍然会影响我们的房子,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民法典》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有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一旦使用期限届满,则会自动续约。当然,续约存在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可能,也存在减免的可能,目前还没有十分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标准和数额,在后续的法治建设进程中一定会有更为详细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所以普通公民目前仍然无需担心房屋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只要关注后续法律的制定与颁布,即可知晓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从而解决房屋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的局面。如果您有其他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纠纷,可及时联系国樽律师事务所,国樽商品房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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