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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租购并举,制定出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3条措施》,研究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优惠政策,落实政策组合拳助力楼市“金九银十”,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系列优惠政策包括降低贷款首付、提高贷款额度、公积金作首付、优化首套房认定、取消贷款户籍限制,以及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为房地产市场发展增添信心底气,全力助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
一、降低贷款首付。目前我市公积金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同时,我市还出台住房公积金作首付的政策,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二、提高贷款额度。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单方25万、夫妻双方40万元,分别提高到30万元、50万元,贷款额度基本上占到房屋总价的60%到70%。落实“1+N”人才政策,对在梅落户购买首套自住房人才贷款的,可上浮20%至100%的额度。落实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三、优化首套房认定。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梅州无房即为首套。
四、取消贷款户籍限制。取消户籍限制政策,推行“亮码可办”,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梅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25万元。
五、大力促进住房消费。购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实现“一人购房全家帮”。在本市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购房可多次提取。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提高至1080元,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可再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