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证券被暂停保荐和债券承销业务:内控不完善等

时事新闻2023-10-20 19:57:54无忧百科

万和证券被暂停保荐和债券承销业务:内控不完善等

  中新经纬10月20日电 证监会网站20日公布的监管措施信息显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和证券)被暂停你公司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公司总经理等3人被监管谈话。


证监会网站截图

  证监会指出,经查,证监会发现万和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监督缺失,整体内控建设和规范性水平较低。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健全、内控部门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建设使用工作底稿电子化系统、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问题,在润科生物、乐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华南装饰等项目中,尽职调查明显不充分,但质控、内核未予以充分关注。

  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近三年未开展投行条线廉洁从业合规检查,部分岗位人员出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条、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保荐办法》第六十六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万和证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万和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二、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暂停公司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同时,证监会认为,杨祺作为总经理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高名柱作为内核部门负责人、陈慎思作为投行二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证监会网站截图

  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和《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杨祺、高名柱、陈慎思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官网显示,2002年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海口市财政办公用品服务公司、成都市财盛资产管理中心共同组建的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成立,2016年7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已成为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持股、深圳国资控股的全牌照综合类券商,拥有28家分公司、28家营业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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