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 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主城区城市更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
第八条国有土地房屋的安置:
重置成本价由房屋评估机构确定。
第十条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安置:
第十二条差价结算:
第二十七条对于未能在签约期内协商搬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及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第二十九条因城市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征收部门、实施单位等共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