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近日,湖北省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生育内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
按照政策,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荆州市域内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以及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荆州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且仅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举例而言,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夫妻双方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符合本《通知》条件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1+50%)=75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符合本《通知》条件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1+50%)=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