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8日发布新闻公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当天上午于红磡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四十六岁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和十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信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要求制裁政府人员及煽动使用暴力等。
此外,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该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并检获曾用作发布煽动意图信息的电子通讯工具。该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香港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