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9月14日,市财政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调整主城区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通过财政激励措施,促进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购房补贴标准。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主城区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从购房款总额的0.75%提高到1%。二是实施“卖旧换新”补助。对一年内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规定时间购买主城区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购房款0.5%的购房补助。三是鼓励企业团购买房。企业在规定时间一次性团购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2%给予补助。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