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加大高速公路收费优惠力度政策措施,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加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9月6日起,选取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所辖沿边、临港、连接产业园区的17条高速公路开展加大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试点工作。
1、实施时间
自2023年9月6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实施内容
对通行试点路段实施1类至6类合法装载货车(不含大件运输车及专项作业车,下同)通行费8.5折优惠措施,其中,办理ETC的货车通行试点路段还能享受叠加打折的更大优惠!”
对通行试点路段且从北部湾三港区三口岸(钦州、北海、防城3个港区和东兴、友谊关、凭祥3个公路铁路口岸,下同)对应指定收费站点进出的1类至6类合法装载货车(不含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在实行8.5折优惠政策时,再给予9折优惠;
对通行试点路段且从指定收费站点进出北部湾三港区三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在继续执行减半收费政策时,再给予9折优惠。
鼓励区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与龙头企业通过“以量定价”等自主差异化收费方式进一步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03试点的17条高速公路(路段)
⑴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
⑵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
⑶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
⑷上思至防城港公路
⑸大塘至浦北公路
⑹南丹至下老公路
⑺天峨至巴马公路
⑻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
⑼巴马—凭祥公路巴马至田东段
⑽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
⑾巴马—凭祥公路大新经龙州至凭祥段
⑿乐业至百色公路
⒀柳州经合山至南宁公路
⒁六景至钦州港高速公路
⒂柳州至武宣高速公路
⒃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
⒄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
04、北部湾三港区三口岸指定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