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9日前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的计提是按《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茂府通〔2021〕2号)及《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茂府规〔2021〕10号)文件精神执行两个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一个计提比例,即7.30万元/亩、7.00万元/亩和18%。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规〔2023〕7号)要求,各地只使用一个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为做好全市征地社保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草拟《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的公告(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在公示期间,对该公告的意见或建议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电子邮箱:jd7331861@126.com
来信地址:广东省化州市文仙坡罗江南路11号,邮政编码:525100。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2.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茂府通〔2021〕2号).pdf
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进一步完美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茂府规﹝2021﹞10号).pdf
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规﹝2023﹞7号.pdf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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