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庞成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家俊辉 广州报道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鼓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为落实好《通知》要求,方便借款人查询了解政策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落地操作细则,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组织辖内主要银行,整理汇编已发布的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办理方式和操作要点,供借款人参考。
广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浙商银行广州分行
渤海银行广州分行
恒丰银行广州分行
广州银行
广州农商银行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