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利好也来了!七部门联合发文…

时事新闻2023-09-02 10:03:03无忧百科

汽车消费利好也来了!七部门联合发文…

9月1日,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2023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27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左右。2024年,汽车行业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通知》从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稳定燃油汽车消费、推动汽车出口提质增效等七方面做出具体安排。来看6大重点措施:

1.落实好现有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

2.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鼓励实施汽车限购地区在2022年购车指标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购车指标;

3.建立和完善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加强与航运企业、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巩固扩大重点国家和地区市场汽车出口;

4.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运营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5.支持开展车用芯片、固态电池、操作系统、高精度传感器等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6.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

鼓励汽车限购地区增加购车指标

受燃油车销量下滑和新能源车增收承压影响,近两月汽车行业利润出现明显下滑。乘联会统计数据发现,7月汽车行业收入为8217亿元,成本开支为7149亿元,当期利润同比下滑30%;6月汽车行业成本增速同样高于收入增速,利润同比下滑25%。连续两个月,汽车行业利润率均仅为5%。

为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通知》指出,落实好现有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抓好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企业开发更多先进适用车型,充分挖掘农村地区消费潜力。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

同时,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研究探索推广区域货运重卡零排放试点,进一步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并深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稳步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

数据显示,7月新能源车市场零售64.1万辆,同比增长31.9%,而燃油车销量同比下滑约15%,至113.4万辆。今年前7月,燃油车销量较去年下跌了10%。尽管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销量分化明显,但燃油车销量绝对值仍然可观,稳定燃油汽车消费对于汽车行业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鼓励实施汽车限购地区在2022年购车指标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购车指标,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并鼓励企业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积极探索混合动力、低碳燃料等技术路线,促进燃油汽车市场平稳发展。鼓励企业加大高端化、定制化的房车、皮卡等产品供给,深挖细分市场消费潜力。

巩固重点国家、地区汽车出口

中汽协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汽车出口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另据乘联会数据,2023年7月中国汽车销量在全球累计份额达到32%。出口已经成为拉动我国汽车工业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曾表示,中国汽车产品综合竞争力不断上升,推动出口规模不断增长。近年来,中国汽车研发投入不断加大,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无论是智能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新技术,还是产品的质量管理和品牌竞争力都有了很大进步,而且,在性价比方面,中国汽车品牌也有一定优势,这些都是推动中国汽车出口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

为推动汽车出口提质增效,《通知》强调,鼓励汽车企业加快研发和生产面向国际市场的汽车产品,建立和完善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加强与航运企业、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巩固扩大重点国家和地区市场汽车出口,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培育汽车出口优势。

同时,《通知》还指出,要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消费。鼓励地方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畅通报废回收利用渠道。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运营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鼓励社会资本支持汽车核心技术攻关

《通知》要求,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水平。支持开展车用芯片、固态电池、操作系统、高精度传感器等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同时,引导企业加快5G信息通信、车路协同、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开发更多适合消费者的服务功能,持续提升驾乘体验,催生更多购买需求。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方面,《通知》强调,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供需对接和深度合作,形成战略联盟、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长效机制稳定供给。建立健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监测评估公共服务平台,动态监测链上企业供应变化趋势,及早识别供应链安全风险。

《通知》还指出,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各地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做好城市及周边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布局规划,推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配套电网扩容改造有序开展。鼓励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放”一体站等新技术推广应用。

同时,引导地方对高速公路、乡镇等保障型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支持,加大行业扶持力度。鼓励地方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远途、中重型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

此外,为保障相关措施有效落地,《通知》强调,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稳定行业预期。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信贷、债券、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责编:汪云鹏

校对: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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