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陈杨寨街道办事处段家堡村东区域的土地实施征收,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秦都区陈杨办段家堡村东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和面积
位置范围:涉及陈杨寨街道办事处陈杨寨村,位于段家堡村以东、秦皇南路以西、世纪西路以南、西宝高速以北区域。征收陈杨寨村集体土地面积9.47公顷(具体用地面积、分类、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三、征收土地实施单位
秦都区陈杨办段家堡村东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工作领导小组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标准按照《陕西省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执行。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秦都区陈杨办段家堡村东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咸秦政办字﹝2023﹞16号)文件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依照市、区政府现行标准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权属材料到秦都区陈杨办段家堡村东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七、其他事宜
被征收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本公告发布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