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联社9月22日消息,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判决,各方具体赔付如下。
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近20.40亿元。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中介机构方面,被告平安证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乐视网被判决赔偿近20.4亿元
本案中,原告作为乐视网投资者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致其权益受损,要求乐视网承担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贾跃亭、平安证券、会计师事务所等23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溯前情,乐视网因十年财务造假等违法事实,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部分投资者将乐视网、贾跃亭等人起诉到北京金融法院。
早在2021年5月,王雁序、刘国梁、王景等11名原告诉乐视网、贾跃亭、贾跃民等21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被北京金融法院所受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乐视网股票(现简称为“乐视退”,证券代码:300104),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登记,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
早在2022年8月,北京金融法院还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证监会针对被执行人乐视网2.4亿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裁定书显示,证监会称其在2020年8月向乐视网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年3月对乐视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2.4亿元罚款,同年10月向乐视网送达《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并要求乐视网缴纳罚款。乐视网针对案涉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但在监管走完全套送达流程后,乐视网未及时缴纳罚款,致使证监会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乐视网2.4亿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金融法院在裁定书中表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中针对乐视网处以罚款2.4亿元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故对证监会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准许。
据悉,乐视网财务造假案后,深圳证监局曾向平安证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平安证券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乐视网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认定为不适当人员5-10年,其他相应的合规业务等相关人员被采取了监管谈话等措施。
贾跃亭“发挥组织、决策、指挥造假的作用”
贾跃亭的责任承担,同样也成为市场关注焦点。原因在于乐视网退市风波落幕后,新的争议又出现了。核心就是贾跃亭作为乐视网的实际控制人身份之争。
判决书显示,贾跃亭系乐视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第一大股东,全面负责乐视网经营管理事务。在乐视网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过程中,贾跃亭发挥了组织、决策、指挥乐视网及有关人员参与造假的作用,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的发生存在故意。
一是在涉及乐视小贷的关联交易上,乐视网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予以披露,但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贾跃亭作为董事长,同时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存在故意。
二是在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上,乐视网既未按照规定予以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应的年报中进行披露,贾跃亭作为董事长,同时作为参与者,本应管理督促公司依法披露上述事项,但却没有任何披露,存在故意。
三是在贾跃亭自己和贾跃芳作出借款承诺后,贾跃亭仅短暂将部分减持资金借给上市公司使用,就抽回相关借款,违背减持及借款承诺。
贾跃芳在向乐视网借款期间亦是频繁抽回借款。作为当事人,也作为乐视网时任董事长,贾跃亭对此明知,但却并未管理和督促公司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存在故意。
北京金融法院指出,贾跃亭虽提出了“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贾跃亭作为实际控制人实施了组织、决策、指使本案虚假陈述的行为”等抗辩,但其抗辩意见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贾跃亭上述有故意的虚假陈述行为,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根据当时有效的《证券法》第六十九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规定,贾跃亭应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除案件本身影响范围广、时间长,股民索赔金额巨大外,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的范围也是本案的焦点。
本案中,法院判决显示,被告平安证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留意到,此前,在乐视网保荐项目行政监管措施落地时,平安证券曾回应称,十年来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提升合规内控水平,相关历史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数据显示,目前平安证券业务经营稳健、内控评价良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针对乐视网以及贾跃亭部分的判决,相信大部分投资者是能够接受的,但针对中介机构中证券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董监高部分的判决,可能比例过低,从初步了解的情况来看,部分投资者可能存在不服的问题,不排除会提起上诉。“因为乐视网的清偿能力是值得担忧的,清偿可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连带责任的承担方。”
证券相关中介机构与虚假陈述、欺诈发行主体一道被投资者起诉索赔,是近年来证券维权诉讼中的新趋势。2021年9月,中介机构被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债券欺诈发行纠纷“五洋债案”迎来终审判决,法院维持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等全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一审原判。
乐视网是如何走向衰败的?
作为曾经的创业板“明星”,乐视网于2010年8月上市。2015年,其市值一度超过1700亿元,成为当时创业板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乐视网的市值是怎么从1700亿元跌到7亿元的呢?
● 2010年8月12日,乐视网登陆创业板,成为国内首家上市且盈利的视频公司。上市交易价格超过发行定价60%,接近47元/股。当时,乐视网市值仅为50亿元。
● 2015年,贾跃亭先后切入手机和汽车业务。当年4月28日,乐视网股价报122元/股,市值一度突破千亿元,成为国内继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之后第五家千亿市值的互联网公司。
● 2016年下半年,乐视的负面消息频繁出现:工厂停工、供应商追债、资金链危机。当年11月2日,乐视供应商拉横幅讨债的照片在网上流传,乐视资金出问题,拖欠供应商上百亿的消息传出。
● 2017年1月,孙宏斌决定150亿元驰援乐视。危机之际,贾跃亭拉来了老乡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救场。
● 2017年12月25日,北京证监局发布通告称,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责令贾跃亭于2017年12月31日前回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尽义务,配合解决公司问题,稳妥处置公司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时的贾跃亭,身在美国。贾跃亭回应称:“我再次向社会公开郑重承诺,针对债务问题,我会尽责到底!”
● 2018年1月,乐视网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在沟通会上,孙宏斌感慨:人有时候要敢叫日月换新天,有时候也要愿赌服输。而后,刘淑青在2019年5月从乐视网辞职,孙宏斌的“救场”以失败收场。
● 2019年5月,在融创方面逐步退出后,乐视网的运营发展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
● 2019年11月5日,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以书面形式告诉媒体记者,公司将面临现金流彻底断裂,且处于极度困难的经营维持之中,公司经营现金优先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等人力相关费用等,完全没有能力支付诉讼费用。
● 2020年7月2日上午,贾跃亭发布公开信,宣布其在美国申请的个人破产重组最终完成,重组方案正式生效,债权人信托也随之正式设立并开始运营。
贾跃亭表示:“作为乐视网创始人,我对乐视网的现状难辞其咎,所以在得到我个人债权人委员会的批准后,我已经在债权人信托中预留了不超过10%的比例,主要用于乐视网股民的或有补偿,待履行完相关法定程序后即可以实施,我也会安排专门的团队协调乐视网股民的赔偿事宜。”
● 2020年7月21日起,乐视网终止上市交易。7月20日成乐视网最后一个交易日,最终股价收报0.18元,总市值7.18亿元,较高峰时的1700亿元市值蒸发99%以上。(来源:财联社、上海证券报、深圳商报、读创财经、界面新闻;整理:刘锦平)
编辑:李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