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购房信贷门槛和利率,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发放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多条措施涉及住房消费,以此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活跃市场经济 给予住房消费支持
如何因城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若干措施》提出,将给予住房消费支持。各地应采取贷款贴息、发放住房消费券以及与住房消费衔接的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家装消费券等举措,促进住房消费。加大人才购房省级支出责任,鼓励市县对引进人才和新增符合安居政策留省就业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购房给予贴息和住房消费券补助。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省级继续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安排1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工作,降低农民进城购房成本。
走进长春市万科荣光路59号售楼处,记者看到,前来咨询和购房的人络绎不绝。
“这是最新优惠,凡是大学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将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在长春市万科荣光路59号售楼处,金牌置业顾问隋艺正兴致勃勃地给顾客介绍房源。隋艺告诉记者,自从长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后,前来咨询的消费者来访环比提升21%,增幅明显。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长春市在梳理去年已出台政策基础上,重新出台“长40条”房地产新政。在供给端纾解企业资金压力、需求端提振住房消费信心和服务端优化行业管理方式给予了支持。9月,又在落实“长40条”房地产支持政策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相关促消费措施。从购房支持、信贷调整、促进交易等方面,制定出台了11条措施。
“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消费,更好满足了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们也将持续开展购房月活动,加大购房月宣传力度,精准对接不同行业职工群体购房需求,采取线上线下互动和走进企业、走进楼盘等多种方式,活跃市场交易。”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调控处处长姚文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降低购房信贷门槛 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
《若干措施》出台,政策力度大,支持方式多样。而我省在住房消费方面,还将采取哪些举措呢?
在《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副厅长刘萍介绍,在住房消费的举措上,给予信贷税收支持。继续执行“认房不认贷”,对个人在当地无住房的,不论是否贷款购买过住房,申请贷款时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套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套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下调或取消个人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目前,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下调后的贷款利率下限为3.7%。
此外,给予住房公积金支持。鼓励各地开展“商贷+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限等措施,支持二孩、三孩等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具体额度由各地确定。
据介绍,如今,长春市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人群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谋职业的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可与单位缴存职工享有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
推动存量房产消费 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
《若干措施》还提出,各地可采取购买、货币化安置、发放房票等方式,收购库存商品住房用于人才公寓、公租房、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允许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此外,我省还将利用短视频平台、主流媒体等载体,加大吉林绿水青山、林草湿地、宜人气候等生态资源宣传力度,提升“宜居吉林”的知名度、美誉度、吸引力,加大避暑休闲、冰雪等资源宣传推广,吸引外省人员来我省购房、旅游消费。宣讲推介购房政策,举办房交会、购房节、展销会等各类促销活动,正向引导预期,活跃房地产市场。外省人员在我省购房的,与本省人员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聂芳芳